首页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19年) 9. 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到2022年,遴选出50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50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20个水效领跑者灌区以及一批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和水效领跑者城市。 五、 保障措施 (二)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19年) (二) 9. 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到2022年,遴选出50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50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20个水效领跑者灌区以及一批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和水效领跑者城市。 五、 保障措施 (二) 推动法治建设。完善节水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开展节约用水立法前期研究。加快制订和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到2020年力争颁布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节水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