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四章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第四章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入选剧目的推广宣传工作,制作统一的激光视盘和相关宣传材料,并组织精品剧目的移植、普及、展演、巡演及国际演出等… 第二十一条 精品工程在剧目申报过程中,如有发现申报艺术团体、部门和个人有行贿、送礼等行为,或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即取消申报资格。对已经入选精品工程的则予以撤销,追缴所拨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