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