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