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二十九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执行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应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销的项目,已拨付的资金应当全部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因特殊情况退回资金确有困难的,应当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