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1.2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 4.1.2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1.2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民政部门;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民政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灾情稳定后,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民政部报告。 4.1.1 目录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