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09年) 3.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09年) 3. 3.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实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开展危害控制试点,研究放射性职业病发病机理及关键防治技术和措施,降低因放射线造成的矿工肺癌等疾病发病率。加强对核技术应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三) 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2.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