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8.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五、 保障措施 (二) 健全法律法规和预案体系。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推进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各地区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防灾减灾的地方性规定。加强各级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加强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灾害信息产品等政策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8.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五、 保障措施 (二) 健全法律法规和预案体系。 推进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各地区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防灾减灾的地方性规定。加强各级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加强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灾害信息产品等政策研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