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五章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