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项目设定 第七条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七条 第二章 项目设定 第七条 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应当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为依据,并通过国家经贸委规章对行政审批对象、条件、程序、期限及监督方式等加以具体明确。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