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家经贸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