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评估标准(201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学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培训,学员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80%以上。社会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受到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的肯定,社会满意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