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五章 办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办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 学制教育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取得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80%以上,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95%以上。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