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十二条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十二条 具备稳定可靠的与办学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不低于当地同类同层次学校标准,基本建设、设备更新、师资培训和项目研发等有专项经费投入保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