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