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组织安排旅游活动,不得超过最大游客容量接待旅游者。 进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国家鼓励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