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