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深入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