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