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