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竣工财务决算由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批复,省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