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3. 第七章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经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认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其保护、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