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范围依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参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林业发展区划》等相关规划以及水利部关于大江大河、大型水库的行业标准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等相关标准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