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2.2

2.2 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强风险识别、评估,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的基础上,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

——坚持科学应对、法治保障。尊重自然、尊重规律,从实际出发,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标准规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完善政府治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社会参与;完善各方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

——坚持全球视野、合作共赢。服务于“一带一路”为引领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高对我境外公民和机构保护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建设性参与国际应急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