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 主要任务 3.2 加强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3.2.1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2.1 3 主要任务 3.2 加强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3.2.1 强化应急救援突击力量建设 3.2.1.1 开展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及评估考核,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3.2.1.2 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强化防暴制暴、攻击防护等装备配备,提高公安特警应急处突、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城市重点公安派出所应急处突队伍建设。 3.2.1.3 加强海警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海上通信和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3.2.1.4 加强公安消防和武警水电、交通、森林部队及防化力量建设,强化在各种特殊环境和复杂条件下遂行多样化、专业化应急救援任务能力。 3.2 目录 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