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5.1

5.1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各地区要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关部门规划在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方面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