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 3.4.4.2

3.4.4.2 建立健全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应急避难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