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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2005年)
  3. 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铁路局、集装箱、特货、行包公司可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铁路餐车发票和铁路运输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票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告知社会,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4.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2005年) 附件:

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铁路局、集装箱、特货、行包公司可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铁路餐车发票和铁路运输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票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告知社会,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附件: 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票样(略)

税务总局

铁道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六日

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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