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 四、

四、 区外销售给试点企业的加工贸易货物,继续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销售给试点企业的其他货物(包括水、蒸汽、电力、燃气)不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