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合并报表的口径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境外控股公司;外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全球总部控股并在中国境内进行税务登记的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其他特殊情况的涉税组织机构。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