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3.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 关于取消“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四)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 关于取消“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四)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