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3.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 关于取消“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8月) (三) 3.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 关于取消“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三) 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可以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难以确定时提供);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