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八、 八、 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时限。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