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 五、 五、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