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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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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

纳税人办理生产、批发和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通过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

不再提交。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