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4年) 二十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4年) 二十五、 二十五、 第三章名称以及第十四条中的“领购”修改为“领用”。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十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