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4年) 十七、

十七、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为他人提供发票数据查询、下载、存储、使用等涉税服务的,应当符合税务机关的数据标准和管理规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发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