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2015年) 二、 取消“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的后续管理 (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2015年) (三) 二、 取消“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的后续管理 (三) 中央企业撤销(注销)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被撤销分支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撤销(注销)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情况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变更备案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税收管理信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