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