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专业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有关资料的,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