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六章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计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做必要的补充,并报科技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