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项目的申请者(包括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要求;
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要求;
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