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章 奖励性后补助 第十八条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奖励性后补助 第十八条 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单位,应当与科技部签订协议,明确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未按照协议要求实际应用的,收回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