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设立子基金。设立方式包括与民间资本、地方政府资金以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或对已有创业投资基金增资设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