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章 贷款风险补偿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贷款风险补偿 第二十一条 合作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汇总当地成果转化贷款项目报同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由合作银行总行按年度汇总报送科技部。科技部提出贷款风险补偿建议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