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招标确定合作银行,对合作银行符合下列条件的贷款(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贷款),可由转化基金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向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用于转化成果库中科技成果的贷款;
上述贷款的期限为1年期(含1年)以上;
贷款发生地省级政府出资共同开展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
向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用于转化成果库中科技成果的贷款;
上述贷款的期限为1年期(含1年)以上;
贷款发生地省级政府出资共同开展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