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异议自异议受理截止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本年度评审;自异议受理截止之日起一年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下一年度评审;自异议受理截止之日起一年后处理完毕的,可以重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