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七章 授奖 第七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授奖 第七十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9万元,二等奖6万元。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