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十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