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2015年) 三、

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